天津落户积分问题?

一、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在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在申报积分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异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申报积分入户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三、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

天津落户积分公布时间?

一、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

二、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具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按期公布。

三、据悉,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相关网站,于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上半年截至4月30日24时,下半年截至10月31日24时。积分联办系统根据各审核部门给出的分数,进行自动排名,排名情况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

如何获得天津户口?

种:积分落户(外来人口落户天津重要途径)政策依据:

2016年1月1日,《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颁布并正式实施,替代了之前的《天津市居住证暂行管理办法》,同期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天津积分落户细则做了调整。

办理条件: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16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

天津户口的优势?

1、天津作为四大直辖市之一,渤海湾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直以来都是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更是为国家培养出众多领导人以及社会名流。

2、根据每年高考分数线情况,天津市区高考上线分数线及重点分数线均比其他省低几十分,同时每年重点大学在天津比河北省招收人数比例有明显的优势,天津录取比例基本在2:3,河北省录取比例在1:10。因此拥有蓝印户口就是与天津考生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高考更具备竞争的优势。

3、高考是每位辛欣学子通往人生舞台的必经之路,而高考录取分数线就成为了所有学子的生死线,天津作为直辖市,在享有良好的教育基础的条件下,因为考生少,每年只有6-8万考生,有着与其他省市相对较低的分数线,这无疑使更多学子获得通往大学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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