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降低民事案件发改率,推动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9月8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民事被发改案件讲评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明军主持,全体民事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此次讲评依照邓州法院《“三审三查一问责”工作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采取承办法官自查、评查库成员复查和口线讲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前期承办法官个人自查和评查组评查情况,逐案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适当、办案程序是否存在瑕疵等进行了点评和分析。
就下一步如何提高民事审判质量,陈永江强调:
一是讲规矩、守底线。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德才兼备,守底线、讲纪律、讲规矩。只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守住公平正义的生命线。
二是抓学习、提能力。发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我们工作中业务学习的短板和不足,一定要持续不断地抓学习,实现从自发学习到自觉学习再到自由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集中讲评、庭审观摩等方式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三是转观念、提效率。审判工作现代化,关键是审判理念现代化。不同类型案件要有不同的审判理念,传统的民事案件能调则调,商事案件当判则判。审判实践中要树立穿透性思维和败诉方思维,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全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四是强管理、促质效。坚持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院庭长一定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坚决杜绝 “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现象。通过依法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供稿:邓州法院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