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批准《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4版)的通知。

文件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认为《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4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资料图)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批准《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4版)的通知

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的请示》(中核苏能发〔2024〕78号)和《关于批复〈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4版)的请示》(中核苏能发〔2025〕13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A4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12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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