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辞退社保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社会保障转移

1、办理社会保障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需要外地社会保障中心确认或者等待政策许可)。

2、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当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卡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医保报销医药费。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三、企业辞退职工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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