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的公益性基金是什么?
文化部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蔡武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定性为公益性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基金要打破体制、系统、行业局限,保持开放性和广泛性,国有、民营、单位、个人均可申报。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表示,艺术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拨款,此外也接受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捐赠。
原文化部艺术司巡视员姚欣认为,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体现了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也表示,传统管理模式以财政直接资助和政府部门管理文化经费为基本特点,存在着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并存,资金管理链条长、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基金制的管理模式是什么?
“基金制不新鲜,国外有,国内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同类基金,但是在艺术领域引入基金管理,确实是一个新生事物。”韩子勇说。
国家艺术基金运作组织结构为: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顶层决策;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的组织实施,是一个执行部门;最核心权力,比如评审、监督、验收结项的权力,交给专家委员会。
“国家社科基金的专家人数达到1万多名,我们将来也会建立一个管用、够用、实用的专家库。”韩子勇说。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可行性、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及资助金额的建议。初评时可能会采取借鉴其他同类基金地域回避和单位回避的原则,并双向匿名评审。通过评审项目提交基金理事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通知申报主体。获资助者需与基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
那么,专家委员会谁来监督呢?韩子勇说,专家委员会的构成包括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监督管理专家,还有管理中心对专家委员会的监督,以及理事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财政部的监督,包括审计部门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