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豫剑执行”不停歇 持续发力护权益

为确保“3+1”核心指标常态化高位运行,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10月17日,邓州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攻坚四季度专项执行行动,本次执行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精准发力,坚决打击恶意规避、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

其中申请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员告知被执行人崔某某应按照判决文书尽快履行义务。崔某某表示,其与申请人袁某某存在诉讼中的其他关联案件,请求暂缓执行,待二人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再做处理。为核实崔某某请求是否属实,执行员还专门与崔某某提供的相关案件法官取得联系,在确定案件确实存在并已定下开庭时间后,执行员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申请人表示谅解,双方均自愿同意待相关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执行。后通过对相关案件的不断跟进,执行员发现相关案件已于10月初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了崔某某的诉求。执行员遂告知崔某某相关案件已有结果,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一直迟迟不履行。工作人员决定再次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其拘传到庭后,被执行人崔某某扔拒不履行,执行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中午12时20分,崔某某被送至拘留所门口,面对即将开始的15天拘留生活,崔某某一改之前的“硬气”,乖乖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当场联系其家人于拘留所门口全部履行,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8人,拘留2人,和解2案,执行完毕4案,执行到位14.3万余元。下一步,邓州法院将常态化对涉营商环境、涉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赵雯炎 朱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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