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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见义勇为”保障力度,有效破解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郑州财政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

据统计,自2019年起,每年在郑州市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共奖励郑州市“见义勇为模范”19名,“见义勇为模范群体”12个,发放奖金310万元。同时,扩大奖励保障范围,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一是郑州市民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但未享受到奖励和保障的,市财政一并纳入相应的奖励和保障范围。二是坚持“救人为先”。见义勇为人员在紧急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人承担的,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费用超过50万元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人民政府财政暂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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