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双方积极推动“公积金法拍贷”机制运转。近日,青秀区法院向买受人陈某某夫妻二人送达首份引入“公积金法拍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标志着该机制已完成试运行,将在降低司法拍卖交易成本、提升溢价率及成交率中发挥出强劲的推动作用。
陈某某夫妇在现场看样后,夫妻二人打算参与司法拍卖。恰逢“公积金法拍贷”机制落地,二人便决定申请以公积金贷款拍卖该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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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制流程,陈某某二人竞拍成功后,青秀区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二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及时联系第三方担保公司审查。在交纳担保费后,第三方担保公司用预存在青秀区法院的保证金,为二人的拍卖尾款提供担保。此后,青秀区法院向二人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同时,陈某某二人向市公积金中心发起贷款申请,目前二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已顺利通过审查。
以往,司法拍卖房产只能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筹款难,利率高,不少意向购买人因此打消竞拍念头。目前五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首例“公积金法拍贷”试行成功,极大地降低了买受人的购房成本,有利于提高溢价率、成交率及财产处置效率。下一步,青秀区法院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总结此次“公积金法拍贷”试行经验,待形成正式机制流程后,再向社会公布。
青秀区法院将围绕便民、利民原则,继续探索执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流程制度节点,努力解决影响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新发展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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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梁丽明
文字:刘洪源
图片:执行局
编辑:吴玉婷
校对:陈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