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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务工人员,杭州将为每人发放600元消费券(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月21日0时至2月20日24时。1月10日至1月16日,用工单位、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进行申报。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应通过“支付宝”APP,主动退还已补贴金额。对核查中发现违反信用承诺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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