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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300412)于4月7日发布公告称,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甲方”)于近日收到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缴纳的第一笔业绩补偿款合计 200 万元人民币。有关情况如下:

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简称“乙方”)等 4 人进行多轮沟通谈判,鉴于对方无充足的现金,为保证业绩补偿实施的可行性和迦南飞奇的正常运转,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乙方签署了《关于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乙方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分 5 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3,216.40 万元,其中: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0 万元;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00 万元;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700 万元;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800 万元;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补偿款 1,116.40 万元,乙方内部就补偿款支付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收到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缴纳的第一笔业绩补偿款合计 200 万元人民币,乙方已遵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了相应义务。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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