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东疆海关监督退运22个集装箱液态“洋垃圾”,共计483吨。

此前,海关关员在开箱查验货物时发现,该批集装箱内为装满液体的囊袋,表面无任何标识,现场取样后,发现其中的液体脏污严重、浮有油渍,且伴有刺激性气味。后经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鉴定,囊袋内的液体为化工生产或者工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质或废水,属于“洋垃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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