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15.工程决算;

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因拆迁费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多久?

拆迁纠纷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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