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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党!感谢检察院!得到你们的关心和帮助,解决了我家庭实际困难,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2023年4月26日上午,司法救助对象周某某手持一面写着“执法为民显真情、司法救助纾实困”的锦旗来到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感谢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人文关怀,感谢检察机关对其进行救助的司法温情。

周某某司法救助案是我院在办案中发现的救助线索。据调查了解得知,周某某系农村家庭妇女,当年离婚后独自抚养三个子女,多年来靠务农和打零工维持生活。现周某某虽然已是花甲之年,但仍在县城帮别人扫地维持生活,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我院控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主动履职,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困难妇女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0000.00元,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其手中,帮助周某某缓解家庭生活压力。

2023年2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加强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为困难妇女纾困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职业担当。

2022年以来,我院共救助困难妇女及家属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1万元,及时给予关心关爱,激励重拾生活信心,让困难妇女群体切实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努力做到“应救助尽救助”,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杨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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