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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来投稿!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近日,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有奖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此次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承办,海南日报、法治时报、南海网、海南政法网协办。

据了解,为全面推动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根据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办公室部署,决定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该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征集内容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为主题,立意明确,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号召力,易发人深省,充满正能量,引起社会共鸣;简洁凝练,饱含深意,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适合广泛传播应用。原则上每条标语口号不超过20个字(含标点符号,优秀标语字数可适当放宽);具有持久生命力和激励作用,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投稿作品要求包括标语口号主要内容,投稿作品的A4纸规格扫描版(或拍照版)和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单位扫描版必须盖章,个人扫描版必须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单位或个人必须写明本单位或本人相关信息。电子邮箱需要在主题上标明:“护苗”宣传活动标语口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投稿不超过5条,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投稿。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作品内容相同者,按先投先评原则进行。投稿方式:邮箱2707292670@qq.com ,联系电话:18689810217。

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作品初选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5日,公众投票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5日,专家评审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6日,结果公示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21日。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数名,奖金500元至3000元不等。欢迎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识别二维码可下载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口号有奖征集表(王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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