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章建筑?

法律上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地方政府一般从规划建设许可的角度来认定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如果建设的房屋是超出上述许可范围建设的,或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实践中,涉及拆迁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大多以这些许可证为依据。

根据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有两种,一类是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即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未取得或者超过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批准;另一种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没有后续审批程序,这类违法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违章建筑如何认定?违法建筑的类型有哪些?

现实中,很多立法者和执法人员习惯性地将违章建筑和违章建筑混为一谈。为了更好地区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有必要从狭义上理解违法建筑,即所谓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种制度规定以外的行政规章制度修建的建筑物;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修建的建筑物,我们称之为违法建筑。

在拆迁征收领域,违法建筑的类型主要包括: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二)自建房屋,即在既有房屋、庭院、屋顶、阳台周围自建的建筑物;

(三)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通过农民私人转让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新建、改建、扩建占用国有土地和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占用固定楼阁、房屋等。建在过道、路边、公共绿地、过道、人行道等。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待拆迁范围确定后实施。

违章建筑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擅自、无证施工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确属违法建设的;

(2)在相关法律颁布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没有合法或非法的声明。法律颁布后,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办理许可证。

(3)是无证违法建筑,但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主观上不知道是违法的;

(4)当事人建造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但政府也违法,拒不申请许可甚至不予答复的;

(5)当事人建造的建筑物违法,但政府默许的;

(6)通过受让方取得他人违法建筑的;

(7)棚户区;

(8)政府拆迁、征收期间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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