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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整容变美送自己一份成人礼,没想到整容手术后不但效果不好,还发现主刀医生未进行执业登记,美容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索赔吗?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了这起案件相关案情。

2020年,刚刚年满18岁的美美决定送自己一份成人礼——到美容机构为自己的鼻子“改造升级”。同年11月,美美与某医美公司签订《医疗美容合同》并贷款支付了医疗美容费4.3万元。当天,美美就接受了鼻综合手术。术后,美美发现鼻孔、鼻翼缘不对称等外形异常,对手术效果非常不满意,还发现为其主刀的医生在手术后2个月才在该医美公司登记执业。

美美遂以某医美公司隐瞒执业资质构成欺诈为由,将某医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进行三倍赔偿,同时承担住院检查费、鼻子修复费等共计20万元。

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美美与某医美公司之间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在案证据,被告医美公司具有医疗美容资质,参与手术的团队成员也具备医师资质或护士技术职称,但其主刀医生在手术时确实尚未在该医美公司处登记执业。医美公司对此情况未向美美及时进行披露或说明,有违医疗美容合同的诚实信用义务。虽然该信息对美美是否选择继续在该医美公司处接受医疗服务具有一定影响,但尚未达到欺诈的程度。另外,美美未能充分证明被告存在具体何种医疗过错行为或其他有违医疗规范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违约情节、因果关联度等因素,酌情判决某医美公司赔偿美美各项费用1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年轻人想通过医美手段提升自己的外在形象无可厚非,但在整形手术前,必须审慎考虑,充分预估风险,合理进行预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手术内容、手术风险以及相关整形机构的执业资质。

根据法律规定,正规整容机构需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需放置在显眼处,整形医生也必须拥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医学美容主诊医生资格等证书方可进行手术。

“变美”并非只有整形一种方式,对于年轻人来说,自信和努力奋斗的样子最美!良好作息、健康饮食、适当运动等同样可以让我们拥有健康和美丽。对于整形,应审慎考虑,切勿盲目跟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天河法宣图/视觉中国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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