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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市场主体 壮大医康养体系
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包伟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加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加强康养医疗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审批营商环境、打造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品牌、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市场主体发展三大措施,不断夯实烟台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卫健力量。
优化民营医疗机构营商环境。市卫健委优化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扩建床位在500张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500张之间的编制报告表,20张床位以下的编制登记表。落实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政策,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全面实施诊所备案管理。为进一步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办理校验过程中“材料多”“时限长”“跑腿多”等痛点问题,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免申即享、上门校验”服务新模式,巧用“减法”,让医疗机构体验到了“免申请”“零跑腿”的优质便捷服务。此举也成为烟台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创新举措。
打造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服务品牌。市卫健委正按照“机构医养引领建设、居家医养重心打造、家医签约精准服务、智慧医养赋能支撑、政策集成优化服务”的总体思路,聚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根据国家和省促进医养结合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国家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评估和命名工作,全面做好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国家验收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项目省验收相关工作。同时,“中国山东·烟台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将于9月举行,市卫健委将以康博会为抓手,加快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将示范创建、创新引领、市场培育融为一体,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市场主体发展。烟台自2023年起,计划每年增加100家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到2025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达到3100家。为完成这一目标,市卫健委将全面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且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此外,市卫健委将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按规定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并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与医联体开展横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构建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计划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重点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鼓励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平竞争,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