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则中提出服务卖方抽蓄机组最高报价不高于机组所在省省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75%减去输电环节价格(含线损折价),最低报价不低于0.2元/千瓦时。

省内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时,暂定备用电量报价、备用容量调用报价不超过所在省省级电网企业当月代理购电价格的1.2倍,备用容量报价最高不超过100元/兆瓦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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