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App 1月6日消息,*ST中安公告,公司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中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