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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消息,经济日报评论文章指出,数据被列入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公共数据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突破口。公共数据流通应用,需统筹开放和安全,把安全贯穿数据开放全过程。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近年来,多地出台地方性法规,细化落实方案举措,注重区分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边界,加强数据收集、存储、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监管。各地应明确大数据管理部门、数据开放主体、数据利用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实施数据审查、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等,以法治方式推进开放共享,让公共数据更好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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