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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2023年起组织实施并持续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将个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信息纳入碳账户。

《行动方案》从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碳金融试点示范、碳交易推进、碳金融支撑、社会资本投入五个方面,力争到2023年年底,山东省推进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基本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碳账户初步建设,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到2025年年底,碳资产托管、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破题并不断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初步搭建起集评价、融资、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碳债券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其中,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面,《行动方案》要求,2023年起组织实施并持续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信息纳入碳账户,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授信优惠、差异化保险费率及增值服务等。

碳交易推进行动方面,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强化碳减排目标约束机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培育区域环境权益交易服务市场,支持新能源、碳汇等“零碳”“负碳”产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建立碳汇补偿机制,推进碳汇权益融资。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设立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支持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增加绿色低碳领域优惠贷款,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安排100亿元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省财政按规定给予25BP贴息补助;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在保护修复区域内利用不超过3%的治理面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发展旅游、康养、体育产业以及农林产品初加工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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