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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消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5月12日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八条措施》,从打造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涉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深港澳涉税服务业合作、建设国际化涉税服务专业队伍、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等五个方面,支持前海打造大湾区涉税服务业发展高地,促进深港涉税服务业联动发展,培育国际化涉税专业人士队伍,提升跨境服务能力。措施将于本月1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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