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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3年5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539.5万元,得补2682万元,详见附件。建议省财政予以相应清算。

附件1 2023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附件2 2023年5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23年6月2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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