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合同未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施工合同未备案是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备案是国家针对一些特殊合同确立的规定。合同有效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签订合同的主体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

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三、

施工合同通用范本怎么写

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应写明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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