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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7月1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能源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传票》((2023)京0108民初16530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能源科技公司诉柯林斯达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立案。涉案金额万元。

能源科技公司将100万吨/年褐煤提质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发包给柯林斯达,双方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工艺设计与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生产系统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协议》、《保密协议》等7份合同。依据上述合同,工程项目三次试运未成功,则视为项目失败。截至目前,能源科技公司于2015年对本项目累计进行5次调试试车,均未成功,被迫停止调试试车。截至柯林斯达破产清算之日,能源科技公司共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万元,同时柯林斯达应返还合同超付款项%部分即万元。此外由于柯林斯达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该工程不仅无法验收,能源科技公司也无法通过图纸资料知悉工程实际的进度,并在工程项目的转化上进一步决策。在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该项目一直无法产生经济收益。遂能源科技公司需要柯林斯达履行其合同约定的图纸等资料交付义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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