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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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日,召开会议确定了西安等11个城市,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为什么说是“终于落地”呢?
在今年初,西安的两会报告中,提到了“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通办,年内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涉及4省11座城市。
包括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
没有出现渭南和商洛。
是因为,这两城已经实现同城化办理,目前正在执行中。
据悉,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也就是说,目前14城公积金可跨城在西安买房,这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后续将在四个方面建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1、 建立互认互贷合作机制
2、建立提取业务协作机制
3、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
4、建立理论研究共享机制
该通知的意义在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功能,顺应关中平原城市群人员有序自由流动需求,携手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互认互贷的利好之处:
助力于区域人口、产业的融合,同时能活跃住房交易,吸引更多周边城市人群置业,是实现“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方便城市群人员在西安购房,更能享受低房贷利率,切实减轻流动人员的置业负担和顾虑。
最后,附上西安公积金在执行的相关贷款政策作为参考。
西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首套5年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调整3.1%。二套暂无变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
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