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4日,设国民政府皖北行政公署。

2、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2日,撤国民政府皖北行政公署。

3、 1949年4月21日,皖北全境解放,在合肥市设立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北行署)。管辖范围为安徽省长江以北的地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