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汝南县法院金铺法庭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家事审判的调解,让司法与温情有了最美的相遇,让温情司法的力量守护好万家灯火。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汝南县人民法法金铺法庭:温情司法守护家的“芬芳”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结婚二十多年,婚后育有一个孩子。王某以李某经常打骂原告、不关心孩子致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汝南县人民法法金铺法庭:温情司法守护家的“芬芳”

庭审中,双方因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争执意见极大。在双方倾诉中,法官了解到李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不善与妻子孩子沟通,常常通过喝酒排解生活中经济和情感压力,酒后情绪暴躁伤及家人。而原告因为提醒被告少喝酒引起双方多次争吵。法官认识到双方感情基础深厚,矛盾在于夫妻感情沟通存在问题,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促使双方和好的。

因此,在暂停庭审后,法官决定利用双方对孩子的爱以及家事法庭的温馨场景,减轻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对抗情绪,邀请孩子共同劝说,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将离婚可能给家庭、孩子上学读书带来的影响告知双方,引导双方沟通交流。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夫妻二人重归于好,连声感谢法官,表示孩子考上大学时一定向法官报喜。说罢,孩子牵起父母的手,一起离开法庭,走向回家的路……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法庭积极争做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排头兵,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事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始终秉持以真心换真情的信念,用调解帮助群众解开一件件家事纠纷,彰显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度,绘就乡村好“枫景”。(吴国华 杨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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