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能源局下发《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的通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吉林省白山市、磐石等地启动/完成超9.63万千瓦风光项目竞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某县竞配方案显示,投融资模式为企业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企业所有,项目收益扣除各类成本后全部捐赠给村集体。建设地点由出资企业负责选址。

建设周期:2023年年底并网发电。

运维管理:出资企业负责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收益分配模式:企业与政府签订捐赠协议,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按照风电3000小时、光伏1500小时测算,原则上每100千瓦风电项目或每200千瓦光伏项目捐赠金额不低于3万元,具体捐赠金额以实际发电小时数为准。

2023年3月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乡村建设“百村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优先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努力实现建设全覆盖。

吉林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23年,加快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新下达3001个行政村风光发电指标,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确保2024年全部投产达效。

2022年,吉林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充分发挥西部地区风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并网条件优势,以白城、松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心,大力提升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加快推进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基地建设。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风电灵活开发、就近并网。

2022年6月,吉林能源局发布《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在全省9个市(州)以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约3000个行政村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省共计9034个行政村未开展乡村振兴工程,各县(市、区)行政村数量以省民政厅提供数据为准)。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省内全面覆盖。

据悉吉林省2022年第一批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竞配已完成。涉及通化、白城等11个市,4140个村。其中风电28.03万千瓦,光伏26.72万千瓦。开发主体包括华电、国能等电力央企,以及当地村委员会、县人民政府等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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