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文件指出,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


(资料图片)

产品性能方面,碱性电解槽气密性、泄漏率、电气接地、绝缘应符合《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条件》(GB/T 37562)的要求。

参照《水电解制氢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311)、《电解水制氢系统功率波动适应性测试方法》(GB/T 46104)进行出厂测试,高压碱性电解槽额定电流密度应不低于2500A/㎡,在额定工况下直流电耗应不高于4.3kWh/Nm³氢气(电流法)或4.6kWh/Nm³氢气(流量计法);常压碱性电解槽额定电流密度应不低于4000A/㎡,在额定工况下直流电耗应不高于4.5kWh/Nm³氢气(电流法)或4.7kWh/Nm³氢气(流量计法);碱性电解槽功率调节范围应满足30%~120%的额定功率,碱性电解槽变负荷速率(加/减载功率)应不小于额定负荷的20%/min;在额定工况下,剔除端极板旁第一个小室的电压后,电解槽电解小室电压极差应不高于160mV,电解槽电解小室电压标准偏差应不高于80mV,宜不高于40mV;全负荷区间碱性电解槽气体纯度应满足氧中氢含量不超过1.5vol.%,氢中氧含量不超过0.5vol.%;碱性电解槽累计产氢运行2000小时,额定电流密度下直流电耗增加值应不高于2%,其中后1000小时额定电流密度下直流电耗增加值应不高于0.8%。

文件还指出,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及绿色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检测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绿色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鼓励企业开展水电解制氢装备产品碳足迹核算,通过GB/T 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64温室气体核证、碳足迹认证,开展ESG信息披露工作。

全文如下:

公开征求《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规范氢能装备制造行业发展,促进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提升,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jienengchu@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氢能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10月17日

附件:

1.氢能装备(碱性水电解制氢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wps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6年9月1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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