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法院东关法庭:根植人民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以“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为工作原则,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提高普法宣传密度,聚焦新型家事少年审判专业化、深度化发展,坚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发展,成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中的特色“名片”。

重视党建引领,以党建促审判,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高质量发展

东关法庭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建设,重视党建引领作用。东关法庭遵循“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于2022年12月30日设立第十党支部,始终坚持以党建促审判,以超高标准推进法庭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每周集中进行理论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定期与党员干警进行谈心谈话、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建主题活动、认真做好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加强与辖区内社区联系,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及普法宣传,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创新。

该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统一干警思想,始终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做好审判工作。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努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高质量发展。

立足专业审判,突出家事特色,打造专业审判新局面

采用专业化审判新模式。2021年8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调整东关法庭为家事纠纷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中心城区的家事纠纷案件,旨在通过对辖区范围内中心城区的家事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从而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妥善解决邻里纠纷、大力促进社会和谐。东关法庭自调整为家事法庭后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绩,2021年全庭家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2.3%,调撤率达到43%。针对辖区内家事案件类型所具有的高度人身属性、私密性及浓厚感情色彩等特点,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争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纾解当事人情绪,化解当事人纠纷。针对多类型家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不断革新审判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审判专业化发展途径。

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新思路。在当前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更新离婚案件审判观念是法庭工作的必然要求。离婚案件大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实践中也存在较多当事人双方为尽快达到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等目的而隐匿共同财产或者当事人一方为防止对方分割财产而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在离婚案件中实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极为必要,这就要求离婚双方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当向法院申报财产。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对方名下还存在其他财产未申报的情况下,未申报方仍然拒绝补充申报,如经法院查实该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视为未申报方存在主观恶意,并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该项财产。

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新方法。家事纠纷主要类型多为离婚、继承、抚养案件,其自身感情色彩浓厚,在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容易情绪化对立化。家事纠纷的解决不是简单的机械办案,而需要从内在原因出发,纾解当事人情绪、了解当事人心结所在、真正化解当事人矛盾。针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东关法庭设立有压力释放室、心理疏导室等相关配套设施,重在纾解当事人情绪,释放当事人心理压力,能够以冷静的态度面对矛盾、解决问题。此外,配备有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主要以圆桌法庭的形式呈现,打破了传统审判庭的设置模式,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原被告席位以丈夫妻子的席位进行替代,削减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对立色彩,营造温情的氛围,从而更好地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聚焦多元联动,引入多方力量,促进解纷机制新发展

构建多元解纷新机制。东关法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多元联动,融入人民调解员、社区、妇联等多重力量,形成法院、社区、妇联多方合力,为家事解纷助力。针对家事纠纷,立案后先由人民调解员介入案件调解,了解矛盾原因所在。调解不成,转入案件审理的应诉手续发放程序,再由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沟通了解当事人的矛盾所在,必要时由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所在社区的社区工作者联系,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情况,积极为庭前调解做好准备工作。对于涉嫌家暴的离婚案件,积极与区妇联对接,为受到家暴的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权益保护。

助力诉源治理新格局。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加强诉前调解组织建设,设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选任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担任家事案件调解员,对于容易成讼的家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采取“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争取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此外,加强与诉外调解组织的对接,加强与司法所调解、社区调解的联系,特邀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搭建“诉前”+“诉外”多元治理格局,深入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实现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诉外化解。

推动诉讼服务新发展。在当前建设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大趋势下,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必须始终坚持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群众诉累。积极推进“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审判模式,以“移动微法院”、科技法庭、智能办案平台等为依托,从诉前调解到案件审理实现利民全过程,为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依托智能办案系统,通过短信方式送达开庭传票、裁判文书,通过线上方式为当事人办理网上阅卷、诉讼费的退费等业务,进一步实现为民司法,推动诉讼服务创新发展,真正做到解民忧。

助力社会治理,发挥司法力量,助推基层治理新局面

注重社区普法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与社区之间的联系,完善诉源治理体系。积极融入社区群众,以社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基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通过民法典宣传讲座、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多样化普法手段对社区群众积极进行民法典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特别是强化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保护的宣传教育,打破群众固有认知,提升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

畅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积极走访辖区内企业,了解企业特点及发展状况,开通惠企助企绿色通道,暖心助力企业发展。强化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将民法典宣传教育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助力企业革新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为企业发展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对于涉企案件,强化诉前调解制度,了解涉诉企业情况,对于困难企业,确保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渠道畅通,对于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缓交诉讼费等方式助力企业维权。缩短涉企案件审限,积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人民法庭处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接受代表委会、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对于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在社区公开审判的方式,对社区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加强与社区、党委的联系,对于审判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政府及其他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供稿:张红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