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完成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申请,还应按时完成以下维护工作。

需完成七大后续动作以确保ODI境外投资的顺利进行: 1)报到:省商务厅及中国驻外经商机构 2)银行办理登记 3)取得业务登记凭证 4)资金汇出次月填报月报 5)发改委系统填写完成报告 6)商务部系统半年报、年报 7)外汇管理局系统存量权益登记

一、报到:省商务厅 + 中国驻外经商机构

广东省(深圳除外)企业(机构)新设/并购境外企业注册后,在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打印报到登记表,先去省商务厅合作处盖章,然后再到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办理报到登记。报到登记表盖章后请上传电子版至系统。

1.省商务厅合作处联系人:刘德增

电话: 020-38819900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711室

2.主要驻外经商机构联系方式查询网

二、银行办理登记

三、取得业务登记凭证

(需提供资料清单及办理流程以经办银行的要求为准)

四、资金汇出次月填报月报

1. 请在投资资金汇出的次月,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统计月报。

2.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的“进入应用”。(如该页面无“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请点击左上角“增加应用”,在“经济合作”下,找到该应用点击“申请”)

3.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

4.点击“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

5.完善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

6.点击“月报信息管理”下的“境外企业月报管理”,进入填报界面,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若点击“保存”后弹出以下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

7.填报完成,确认信息无误后选择“上报”

五、项目完成后,发改委系统填写完成报告

1.登录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2.点击 “项目申报/查看”

3.点击“项目完成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附件后并点击“提交”后即可

六、商务部系统半年报、年报

(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管理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1.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未在此系统注册过账号的,请先注册账号;

2.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的“进入应用”(如该页面无“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请点击左上角“增加应用”,在“经济合作”下,找到该应用点击“申请”)

3.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

4.点击“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

5.完善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

6.点击“年报信息管理”下的“境外企业年报管理”,进入填报界面

7.点击左侧境内投资主体名称,点击下拉出现的,需要填报年报的境外企业名称。(如点击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后,提示“无子项”,请返回上一页面,在“境外企业管理”里,增加境外企业信息)

8.选择相应表号,点击“新增”开始填报,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后,在“操作”中点击“上报”即可。

七、外汇管理局系统存量权益登记

(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管理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注册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注册登录后,选择“数据申报”一“存量权益”一选择"ODI存量权益登记"一点击“查询"一选中“境外标的企业列表记录”左侧小圆点一点击“新建/修改”一数据申报一保存。(操作步骤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首页“常用下载”【资本项目业务(企业版)】企业ODI存量权益登记功能操作指南)

以上后续动作是确保企业ODI境外投资合规运营、信息更新及监管要求得以满足的关键步骤。关于ODI境外投资备案,欢迎联系企业出海服务商大旗财税。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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