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12月26日,息县人民法院邀请息县第一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共二十余名在校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威严与神圣,“面对面”学习辨别隐藏在生活中的犯罪陷阱。
庭审前,立案庭干警引导学生们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参观相关服务窗口及设备,详细了解案件立案到办理的全过程,深入体会司法的严谨、公正。
随后,学生们步入庄严的刑事审判庭,旁听一起由审判长彭有山出庭,审判员任凭主审的王某某、孙某某、周某某涉嫌诈骗犯罪一案。
该案三名被告人均刚刚成年,因被蝇头小利所诱,被告人王某某按照上线要求,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组织被告人孙某某、周某某等人通过“手机口”的方式(即同时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手机与诈骗客服进行QQ语音或者视频通话,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手机声音外放,由诈骗客服直接与被害人对话),为诈骗人员提供帮助,导致四川省居民李某某被骗11万余元。
庭审中,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量刑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充分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定罪量刑等各方面的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庭审现场严肃规范、节奏紧凑、秩序井然。旁听席上,学生们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聆听,他们逐光而来,求知若渴。
庭审结束后,在现场观摩了庭审活动的信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芹伶与学生互动,并提醒大家要增强反诈意识与防骗能力。有学生表示:这类案件真的就在我们身边,自己曾在网络上看到“高薪日结”“日结兼职,轻松过万”等广告,原来诱人的广告背后很可能是深渊陷阱,自己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严格约束自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郝昱玮 龚子歌 陈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