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据抚顺纪检监察消息,日前,经抚顺市纪委监委批准,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抚顺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二级警长赵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取赞助费私设“小金库”及使用“小金库”资金用于个人支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执行公务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低价购买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

赵航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和人民警察誓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但其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观念,接受管理对象请托,帮助逃避法律制裁,知法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抚顺市纪委监委批准,决定由抚顺市公安局给予赵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潇湘晨报综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