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彩礼是礼仪还是利益?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婚约纠纷也持续增多。5月8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彩礼等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与侯某(2004年出生)经媒人介绍相识后,于2019年12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但由于侯某系未成年人,双方没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侯某在与王某发生争执后便返回娘家居住,二人关系从此日渐疏远,于是王某提出要解除婚约。在谈婚论嫁期间,王某向侯某及父母给付彩礼16万元,分手时,双方因彩礼返还金额发生分歧,经多次沟通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侯某及其家人返还全部彩礼。

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纠纷,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案件首先由红泥湾法庭人民调解员惠大山进行调解。调解员确定处理思路后又与原、被告所在村的村支书取得联系,一方面向他们全面了解案情和双方家庭情况,另一方面动员村支书发挥人熟、情况熟、有威望的优势,从情理层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此基础上,法官秦柯又结合民法典、彩礼新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当地经济水平和风俗惯等多方面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侯某及其父母返还王某彩礼款5万元并当庭履行,双方自此再无纠纷。鉴于侯某父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秦柯还对侯某父母进行了训诫。

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调解员、村支书、法官的联合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原被告两人也解怨释结,一别两宽,实现了案结事了。法官提醒,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适婚青年及父母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共同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供稿:刘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