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产公证书有什么作用

房产公证书有的作用如下:


(相关资料图)

1.通过办理公证,确保房产交易、委托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欺诈、违法等现象的产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避免纠纷、减少诉讼。如房产买卖、房产委托、继承等易引发纠纷的行为中,通过公证可以有效的避免纠纷、减少诉讼。

3.加强法律效力,公证书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通过公证让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4.降低风险。办理房产公证,能够规范、引导买卖双方依法订立合同,确保买卖双方所追求的物权变动目的的实现,并尽量减少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房产抵押、被查封、重复买卖等)。

二、

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是永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一般没有时效限制。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

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还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不可以反悔。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过户等合同义务。

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者不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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