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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消息,沈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18日至6月30日对在沈阳市相关区域内纳入限上统计体系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一次性发放总额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具体来看,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此外,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再增加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