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间,有消息称广东将暂停地面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立项,对于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将暂缓开工,并援引一位业内集中式电站开发商消息,明确此事并非谣言,一时之间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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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过一天,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即澄清,明确表示以上网络谣言不准确。
“没有说暂停立项,我们只是建议企业先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没有说‘一刀切’不给做。如果企业一定要去核准备案,我们会和企业说明清楚项目开工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如:项目是否能盈利等,而企业能否承担相应风险,需要自身去考量。”7月4日,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工作人员回应。
同时,有媒体采访了惠州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新能源和新材料科的工作人员,相关人员也同样表示,“没有(像传闻)这样说,只是说进行规范而已,目前已收到相关通知。”
在以上两份官方回应中,笔者注意到,虽然官方否认了“一刀切”的传言,但也确实表达出了对当前省内地面集中式光伏和路上风电项目进行规范的态度。
实际上,在今年2月底刚发出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广东省将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900万千瓦。
一方面鼓励发展集中式电站,另一方面传出要暂停集中式备案,两个极端之间说明广东省在集中式光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在去年4月广东省《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当前省内光伏发电出现了一些苗头性的问题: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规模急剧增长,累计已超过9000 万千瓦,与每年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严重背离,也与我省资源条件不符,并出现跑马圈地、倒卖土地资源、恶性竞争等系列问题。
与其他地区相比,此前广东省光伏备案整体上较为宽松,一方面项目建设采用“备案制”,并且备案权限已下放至县区发改委。另一方面,当时广东无需具备保障性并网指标,主要落实土地和电网接入即可进行备案。
这就导致了部分项目仅凭借土地租赁意向合同就完成了指标占领,甚至还出现了一块土地备案多个项目的情况。
在电网接入方面,此前曾有媒体报道,部分县区发改局会征求当地供电局意见,或让当地供电局出具初步消纳意见函,但大部分县区不需要电网接入的相关证明。知情人士介绍,县区供电局本着应并尽并的原则一般不会拒绝光伏电站接入备案。
除进入门槛低外,笔者还注意到,根据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的2023年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结果来看,2023年度广东省挂牌交易成交均价为0.55228元/千瓦时,其中绿电年度交易均价0.5512/度,比燃煤基准价高0.0982元/度,溢价幅度为21.68%。
作为资源三类区,广东省的燃煤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本就高于其他一二类省份,加之准入门槛较低,导致此前集中式电站备案出现疯狂膨胀。
根据广东省电网公司此前发布的《2023-2025 年各地市新能源可接入容量预测分析(2023 年第一季度)》,2025年底,广东省可计入全部新能源容量(含陆上风电、海风、集中光伏、分布式光伏)为93.7GW,而发改委统计的数据显示,仅2021、2022两年,广东省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规模就已高达102GW,惠州、肇庆等多地备案规模更是远超当地消纳空间。
飞速累计的备案规模并不一定带来行业的快速发展,此前媒体就曾报道,广东部分地区出现备而不建,以及利用当前允许企业以租赁光伏资源的模式进行开发的政策进行先行资源抢占,随后再转包给其他企业开发进行牟利的现象。
针对以上种种情况,广东省在去年4月的《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开始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包括全面核查已备案项目、大力推进可建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光伏发展专项规划及年底具体实施计划、鼓励竞争性配置资源、加强项目服务及管理:着力解决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用地、接入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倒卖资源、不正当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今年4月,广东能源局下发《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2023年广东共开发82个项目,规模共计10.928GW。
其中,在此备案已超1000万千瓦的茂名、梅州两市在本次建设方案中,出现仅入选1和3个项目,涉及规模总量分别为8万千瓦、57万千瓦,尚不足此前备案的1/10。而备案超600万千万的河源、汕尾在本批竞争上网中也同样表现不佳,汕尾甚至没有一个项目入选。
2023年一季度,广东省光伏新增装机1.62GW,其中集中式新增装机0.83GW,占比过半。而根据此前广东电网的预测,截至2023年底,可计入新能源容量为71.5GW,集中式光伏短期内仍将成为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
而今,广东开始规范集中式光伏的背后也是为了行业更长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