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3〕39号),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监管工作期间,如需反映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调节性电源及资源项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问题的,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资料图】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3〕39号),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监管工作期间,如需反映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调节性电源及资源项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问题的,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