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舜天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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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公告和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信息整理后发现(全文数据来源),截至7月10日,年内A股市场共有53人被罚证券市场禁入。其中,47人来自上市公司,涉及企业23家;3人来自证券公司,3人为个人投资者。
“市场禁入制度的设立能够有效打击、防范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净化证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表示,市场禁入的作用在于通过依法剥夺严重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或终身担任特定职务、从事特定证券业务的权利,来保护投资者、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减少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避免将来投资者因被禁入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
近九成受罚者出自上市公司
《证券法》的修订实施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颁布,令我国证券市场禁入制度日益完善,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效用持续显现。
数据显示,年内A股市场共有53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其中,47人来自上市公司,占比近九成。从处罚结果来看,前述53人当中,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的有12人,占比为22.64%。12人被判以10年市场禁入、3人被判以8年市场禁入、1人被判以6年市场禁入、16人被判以5年市场禁入、9人被判以3年市场禁入。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市场禁入制度是证券市场的一种净化机制,能够清除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城狐社鼠”,进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在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的12人中,有5人为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ST奇信、紫晶存储等5家企业。
对此,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实控人作为企业的高管,能够直接决定董监高人选和影响董监高行为,进而控制企业法人行为和发展模式,其违法行为不论是对上市公司的外在声誉,还是内在管理都将造成难以估算的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该类人群的法律意识。
39人因“造假”被罚
从处罚缘由来看,信息披露、财务造假成为“领红牌”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上述47位来自上市公司的受罚者当中,39人因涉及有关内容造假受到市场禁入的处罚,占比高达82.98%。
例如,江苏舜天董事兼总经理高松因公司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被罚处3年市场禁入;航天动力董事、总经理郭新峰因公司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罚处10年市场禁入等等。
谈及上市公司信息造假顽疾难以根除的原因,朱奕奕表示,一方面是因为非法利益的诱惑;另一方面说明处罚的震慑力度还不够到位。
对此,朱奕奕建议,首先,应当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监督,并设立明确奖惩制度。同时,监管部门应依法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震慑和警示其他市场主体。
田利辉则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民诉和刑事三位一体执法体系的惩戒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大数据监管、市场监管和专家监管,对于财务造假问题发现和惩戒,实现全覆盖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