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托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
运托人的主要权利有:
1.运托人的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
2.运托人的提存权。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托运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货运单经承托运双方签字(章)后具有合同效力,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货物运输有关规定执行本托运单的各项内容。
2.托运人应如实填写托运单,并对其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严禁托运和夹带危险品、国家禁止和限制运输的其他物品。
4.办理保价运输的物货请在声明价格栏填写实际价格,并按规定缴纳保费,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
5.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最高按合同运费的5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货物损失,承运方不负赔偿责任。
7.托运人要求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时,收货人交清运费方能提取货物,否则不予交付,因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托运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