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浦检察官,居委会今天给老杨办了上海市老年卡,残联还给他更换了新的残疾证,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管他了!”昨天,徐汇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浦亮检察官,接到了关于精神障碍患者杨某近日生活情况的反馈,他倍感欣慰。原来,年近七旬的徐汇居民杨某自1996年11月12日起因患精神分裂症一直在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至今已有27年,他的身份证、社保卡、多张银行卡都被居住在外地的监护人、弟弟杨某乙实际掌控,却长期拒绝支付治疗费用。为了保障杨某权益,在徐汇区检察院支持下,居委会向徐汇区法院起诉,成为杨某的监护人。考虑到此事并非个案,徐汇区检察院昨天与上海市精卫中心、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

图说:会议现场。徐汇区检察院供图

2015年7月,杨某突发疾病,出现高热、呕吐症状,精卫中心医护人员紧急致电杨某乙,让他来探望哥哥,却均遭到拒绝。不仅如此,杨某乙还拒绝用其代为保管的社保卡、退休金等杨某的财产,继续缴纳相关治疗费用,并在之后长达7年的时间内,拒绝履行监护人的一切责任。2021年,精卫中心工作人员曾专门至外省市找到杨某乙当面谈话,希望其能够履行监护人义务,也没有任何结果。本来,杨某的退休工资和相关社保,是能够支付其治疗费用的,监护人却拒不支付,导致杨某明明有钱看病,却只能一直拖欠大额医疗及护理费。

更糟糕的是,随着病患年龄增长,病患遭遇重大、突发疾病的可能性日渐增大,遇有情况时,会涉及转院、急救、后续治疗等医疗流程,但这些都需要监护人同意,如果哪个流程出现了卡顿,危及的可能就是病患的生命和健康。

唯一的监护人不作为,让无父无母也无配偶子嗣的杨某陷入了危困。“检察院有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制度,或许能解决问题。”一名律师听说了精卫中心面临的困境,建议精卫中心将此事作为民事支持起诉的线索,移送给徐汇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承办人检察官浦亮迅速核实情况,也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帮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杨某找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愿意承担责任的新监护人。

检察官主动联系街道和居委会,经沟通,居委会表示愿意担任杨某监护人。居委会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向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去年底,经司法鉴定,杨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居委会随机向徐汇区法院提起申请宣告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徐汇区检察院受理本案并于14日发出支持起诉书。徐汇区法院判决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今年3月,居委会向徐汇区法院提起申请确定监护人的诉讼,徐汇区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0天前,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指定居委会为杨某的监护人。

如何用法律的温情填补亲情的缺失?昨天,徐汇区检察院联合上海市精卫中心、区公证处、居民委员会,专门就关于杨某支持起诉案相关财产权益保障问题,联合制定、签署了工作方案。居委会担任监护人之后,在司法机关帮助下,找回了杨某的财产。为了确保杨某的合法权益在今后都能够得到保障,方案率先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大额财产作为医疗备用金在公证处提存、小额活期财产由监护人委托医院代管的财产保障模式,确保杨某今后领到的每一笔退休金和补贴,都能够用在他自己身上。

同时,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与上海市精卫中心、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从受理范围、申请流程、受理流程、支持起诉、财产管理、协作互助、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详细规定了辖区内出现类似问题的解决办法,用实实在在、确实管用的机制,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传递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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