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房屋买卖的合意;

2.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已明确、具体;

3.双方签订了合同,均已签字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的主体是什么?

房屋买卖主体是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是指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从我国适用的法律上看,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除了房产所有权人外,还包括特殊的五种,分别为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人民法院;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房屋买卖契税怎么计算?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该税由买方承担。契税在二手房交易中计算如下:

①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房屋总价×1%;

②普通住宅(90-140平米):房屋总价×1.5%;

③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房屋总价×3%;

④非普通住宅:房屋总价×3%。

房屋买卖交契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1、计税套数:套数的计算是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2、计税价格:一般情况下,各城市二手房以成交价格为准,如果成交价格低于税务系统的评估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或者重新评估。

3、契税凭证的重要性:俗称契税单,标准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契税)。是银行放贷款、税务计税、计时间等重要依据,如不慎遗失,调档比较费周折,所以妥善务必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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