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执行局陈宗达法官在吗?我想给他送面锦旗,感谢他如此迅速地帮我们公司讨回租赁费。”

​息县法院:24小时内执结涉企纠纷 当事人真情致谢送锦旗

近日,息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并赶在年关将近时将执行款顺利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案件执结后,申请人息县某农场委派代表将写有“案结事了,闪速执行”字样的锦旗送到息县法院,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判和高效执行。

基本案情

息县某农场与河南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息县法院经审理,判令河南某公司向息县某农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各项损失。河南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经信阳中院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河南某公司支付息县某农场违约金及各项损失共计71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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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经过

因息县某农场在诉讼期间便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河南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信阳中院调解协议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息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案件承办法官陈宗达立即对该案保全财产中的71万元进行扣划,并解除对剩余财产及其他银行账户冻结。

执行立案时正值年关,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考虑到申请人企业经营问题且需支付工人工资问题,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尽快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降低对双方企业的不良影响,执行案件立案当天,便通知申请执行人息县某农场领走全部执行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息县法院牢固树立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于涉企执行案件,在提高办理质效的同时,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及时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郝昱玮 李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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