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海区九龙湖镇幼儿园招生(时间+流程)

一、招生对象


(相关资料图)

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儿童户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或父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落户及房产取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我镇入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九龙湖镇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2)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截至招生报名日期,依法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在九龙湖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

3.符合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

二、网上信息登记

时间

5月6日至5月11日(每日7:00—22:30)

方式

网上登记:家长在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

APP登记:家长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选择城市频道中的“甬有优学”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便民服务

网上登记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需准备证件材料)到九龙湖镇顾兆田(中心)幼儿园招生办处咨询,将有专人给予协助。

服务时间2023年5月9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佐证材料

户口簿、房产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居住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三、现场信息审核

1.2023年5月19日前,镇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网上信息登记情况,分批次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及时关注,并按照短信要求携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按时到场办理。

2.逾期未到现场信息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九龙湖公办(集体办)园的报名。

四、录取通知

2023年8月15日前由各幼儿园电话通知录取本园的幼儿家长,相关要求也由录取幼儿园一并通知家长。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区域招生”原则。在区教育局统筹下,以九龙湖镇为单位设立招生区域,由九龙湖镇具体实施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及其分园的招生工作一并纳入九龙湖镇)。

2.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其中蓝城幼儿园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同等顺序下优先满足配套小区业主需求。

3.坚持“相对就近”原则。资源紧张的区域遵循“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入园分流调剂。

4.坚持“免试入园”原则。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园,不对入园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六、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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