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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3〕7号),主要分为租赁服务运行方式、租赁服务政策支持、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四个部分。
据介绍,2019年底,上海市开始试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2022年已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网点覆盖各街镇的租赁服务体系。
通知指出,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引导各类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专业机构开展社区租赁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本市有阶段性康复辅助器具使用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均可按需申请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原则上设在街道(乡镇)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也可以因地制宜设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场所。
各区民政局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以区为单位选择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租赁服务机构”)统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也可以指导街道(乡镇)遴选租赁服务机构承接租赁服务。
符合补贴条件的,租赁服务机构登录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管理平台,在线上传补贴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要求,经管理平台数据比对符合补贴资格的,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区民政局在街道(乡镇)核对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年龄、经济状况、照护等级等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