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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起草的《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家电维修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及计价方法都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相关产品。 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或者利用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据介绍,《规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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